律师随笔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作者:章福阳律师 时间:2011年08月25日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本律师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实践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对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分担方式做一简单的总结与介绍,供大家参考。
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即在交强险限额内,不用区分双方责任大小,都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如果损失有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七十;
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十;
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三十;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八十;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六十;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十;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百分之五。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前面的规定赔偿。
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